平安康顺终身女性重大疾病保险(2004)详细条款解析

 laosjok   2024-11-01 14:46  1 人阅读 0 条评论

摘要如下:平安康顺终身女性重大疾病保险(2004)是为女性量身定制的终身保险计划,旨在保障女性在面对重大疾病风险时得到全面的保障。该保险计划涵盖了多种重大疾病,并提供相应的保险金额和保障期限。通过购买该保险,女性客户可以获得全面的健康保障,减轻因疾病带来的经济压力。如需详细了解条款内容,建议咨询平安保险公司或查阅相关保险合同。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将承担下列明确的保险责任:

(一)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自保单生效日起90天后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初次发生本条款明确定义的“一类重大疾病”,本公司将按照保险金额的80%给付“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此项保险金的给付仅限一次。

(二)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自保单生效日起90天后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初次发生本条款明确定义的“二类重大疾病”,本公司将按照保险金额的20%给付“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此项保险金的给付也仅限一次。

在给付上述“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或“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公司的保险责任将终止。

(三)保险费豁免权益

在给付上述任一类型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公司将豁免本合同的以后各期保险费,确保被保险人无需继续支付后续保费。

(四)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自保单生效日起90天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若本公司已给付一类或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则按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同样终止。

需要注意的是,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日起90天内因疾病身故,或因疾病在90天内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条款所定义的“一类重大疾病”或“二类重大疾病”,本公司将无息返还所交的保险费,并终止保险责任,这一条款的设置旨在确保保险产品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同时也提醒投保人在购买保险后的一段时间内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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