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金无忧终身寿险(分红型)是一款提供终身保障的寿险产品,具有分红功能。该产品旨在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保障,包括身故保障、满期给付以及分红收益等。根据条款,客户在保险期间内享有相应的保险利益,如身故可获得相应保险金给付。该保险产品还具备分红机制,客户可分享保险公司的利润。总体而言,太平金无忧终身寿险(分红型)是一款综合性强、保障全面的寿险产品。
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将按照以下约定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在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将按照以下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1、若被保险人在其1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前身故,身故保险金计算方式为:本合同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与附加金无忧重疾合同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的总和,再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单年度数或交费年期数(以较小者为准),附加金无忧重疾合同是指本合同的附加合同《太平附加金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标准体年交保险费的计算基于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交费方式,若为趸交,则对应趸交标准体保险费率;若为分期支付,则对应年交标准体保险费率,本合同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是根据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对应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率,按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进行计算,附加金无忧重疾合同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则是基于附加金无忧重疾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标准体年交保险费率,同样按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计算。
2、若被保险人在其18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之后身故,或投保时年龄已满18周岁且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我们将按照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
二、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将根据本合同及附加金无忧重疾合同已交的保险费来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将被终止。
关于身故保险金的给付规则可能会受到具体保险合同条款的约束,在购买或考虑购买任何保险产品时,请务必详细阅读并理解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