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树两全保险(全能版)条款深度解析

 laosjok   2024-10-22 23:22  1 人阅读 0 条评论
常青树两全保险(全能版)条款详解:该保险提供全面的保障,涵盖生存和身故保障,同时提供灵活的缴费方式和多种附加服务。保险条款详细说明了保险责任、合同解除、理赔程序等重要内容。投保前请仔细阅读条款,确保了解保险内容和自身权益。该保险旨在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保障,确保在意外发生时得到经济支持,同时实现财富增值。

常青树两全保险(全能版)提供全面的保险保障,不仅涵盖生命保障,还具备储蓄投资双重功能,该保险产品多种保障利益一应俱全,如身故保障、满期给付、红利分配等,常青树两全保险(全能版)支持灵活投保,保费也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祝寿金:

当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我们将支付祝寿金,金额为您已交纳的保险费。

身故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非意外伤害原因不幸身故,我们将支付身故保险金,金额为已交保险费,同时此保险合同及其附加合同将被终止。

2、对于未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若因意外伤害或在合同生效或复效期满90日后非意外伤害原因身故,我们将支付身故保险金,金额为已交保险费,同时结束相关合同。

3、对于年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若因意外伤害或在合同生效或复效期满90日后非意外伤害原因身故,我们将支付身故保险金,金额取以下三项中的最大值:

*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 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已交保险费。

* 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

“已交保险费”指的是本合同及华夏附加常青树重大疾病保险(全能版)合同所缴纳的保险费总和,若保险费是分期支付,已交保险费按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与交费年度数计算;若保险费是一次性交纳,则已交保险费按一次性交纳的保险费计算。“现金价值”则是相关合同的现金价值总和。

全残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非意外伤害原因导致全残,我们将支付全残保险金,金额为已交保险费,同时终止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

2、对于未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若因意外伤害或在合同生效或复效期满90日后非意外伤害原因导致全残,我们将支付相应的全残保险金,并结束相关合同。

3、对于年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若因意外伤害或在合同生效或复效期满90日后非意外伤害原因导致全残,我们将支付全残保险金,金额取以下三项中的最大值:

* 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 被保险人全残时的已交保险费。

* 被保险人全残时的现金价值。

保险金的支付均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完成支付后,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将被终止。

希望这能够满足您的需求,如有其他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地方,请随时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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