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华保险一起拒赔案例曝光,因治疗方式不符合保险条款规定导致拒赔。这起案例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需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治疗方式是否在保障范围内。也提醒保险公司在制定保险条款时更加明确和人性化,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此事件引发了公众对保险行业规范操作的关注。
2020年10月,李先生与新华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终身人身保险合同,选择了健康无忧D款重大疾病保险,不久前,李先生因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住院治疗,接受了PCI(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和PTCA(冠脉支架植入手术),治疗结束后,李先生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理赔申请。
新华保险公司拒绝了李先生的理赔请求,其理由是,李先生的治疗方法——非开胸的介入手术——并不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重大疾病理赔范围内,保险公司强调,合同条款明确冠状动脉搭桥术为开胸手术,而李先生所采用的是介入手术,因此不符合合同中关于重大疾病的定义。
此案例的争议焦点在于:李先生未进行开胸手术,其治疗方式是否仍然属于重大疾病保险责任范围?
法院在审视此案时认为,虽然李先生未进行开胸手术,但其所患疾病为严重的冠心病,且接受了冠状动脉支架置入术,若将非开胸的治疗方式完全排除在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险责任之外,这与一般人对重大疾病范围的理解存在出入,保险公司仅因具体手术方式就限制被保险人接受合理医疗服务的权利,并据此决定是否给付保险金,显然缺乏医学依据,也有违双方订立合同的目的,合同中与此相关的格式条款被判无效。
法院裁定新华保险公司支付李先生保险赔偿金人民币50,000元,这一判决结果既体现了对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需仔细阅读条款、明确了解保险责任范围,以避免在需要理赔时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