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阳光人寿金满盈两全保险(分红型)是一款综合性寿险产品,旨在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保障和增值机会。该保险涵盖生存和身故保障,并提供分红收益。此保险详解包括保险条款、保障范围、投保流程等,为投保人提供清晰的了解,确保客户在享受保障的同时,实现资产增值。
摘要:阳光人寿金满盈两全保险(分红型)是一款综合性保险计划,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保障与增值机会,该保险不仅涵盖基本的寿险保障,还具备分红机制,使客户能够享受潜在的投资回报,其两全特性旨在满足客户在生存和身故保障方面的双重需求。
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间内,我们承担如下的保险责任:
1、若被保险人在未满18周岁时不幸身故,我们会支付以下两者中的较大值作为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计已交的保险费;
*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含)但未满41周岁时身故,我们将支付以下两者中的较大值:
* 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60%;
* 被保险人身故时,立即的现金价值。
3、若被保险人在年满41周岁(含)但未满61周岁时遭遇不幸,我们将支付:
* 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40%;
* 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保单现金价值。
4、若被保险人在年满61周岁(含)以上身故,我们将支付:
* 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20%;
* 结合保单现金价值进行合理评估后的金额。
“累计已交保险费”是指按照年交方式,已过的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数)乘以每年所交的保险费,而“年交保险费”则是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及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所确定的年交费用。
满期保险金:
关于满期保险金的详细支付条款将在后续条款中明确阐述,我们承诺,当保险合同期满时,只要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且合同持续有效,我们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满期保险金,以回馈被保险人长期的信任与坚持,满期保险金的具体数额可能会受到合同期间的表现、分红机制等因素的影响,具体细节将在后续条款中详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