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阳光人寿金满盈两全保险(分红型)是一款综合性保险计划,旨在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保障和增值机会。该保险计划包含生存保险和死亡保障,同时提供分红收益。本保险详解与条款解析将帮助您了解该保险计划的各项条款、保障范围、投保流程等,以便您做出明智的决策。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将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照特定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且本合同将终止效力,具体给付方式如下:
1、若被保险人在未满18周岁时身故,我们将支付两者中的较大值作为身故保险金:
a.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已累计缴纳的保险费;
b.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包括18周岁)至未满41周岁期间身故,我们将按照以下两者中的较大值支付身故保险金:
a.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60%;
b.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3、对于在41周岁(包括41周岁)至60周岁期间身故的被保险人,我们将按照以下两者中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a.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40%;
b.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4、若被保险人在年满61周岁及以上身故,我们将按照以下两者中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a.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20%;
b. 保险事故发生时的保单现金价值。
“累计已交保险费”指的是按照年交方式,已过的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数)乘以年交保险费,而“年交保险费”则是根据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所确定的每年应缴纳的保险费。
满期保险金
当保险合同达到约定的期满日期,且被保险人仍然健在,我们将按照合同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满期保险金的数额将依据合同规定的基本保险金额和其他相关因素确定,满期保险金的支付标志着本保险合同的所有责任均已履行完毕,合同还包含其他相关条款和细则,客户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投保,以享受保险带来的保障和收益。
注: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的保险条款和保障内容请以保险合同为准,投保前,请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并了解清楚相关条款及保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