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在养老保障方面存在局限性,很多保险产品在60岁后不再提供保障,70岁后更是无法获得赔付。不能单纯依赖商业保险来实现全面的养老保障。人们应该提前规划自己的养老计划,通过多元化投资组合来确保稳定的养老金来源,包括社保、个人储蓄、投资等方面。在选择保险产品时,应该仔细了解保险条款和保障范围,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以便在老年时获得全面的保障。
“先缴200万保费,未来才能入住养老院”这样的入院资格费用定价是否合理?养老服务资源的稀缺性究竟有多深?面对这些问题,政府和百姓都心存疑虑。
以北京的梁先生为例,他是职业投资人,今年45岁,他成为了泰康人寿保险与养老社区结合产品——“幸福有约终身养老计划”的首批客户,为自己和直系亲属取得了2015年优先入住泰康养老社区的资格,泰康的养老社区根据居民年龄和身体状况提供个性化的居住单元,甚至可以携带家具和生活用品入住社区宿舍,泰康还计划在全国开设多个连锁社区,为会员提供候鸟式、度假式的养老方式,这种理想的老年生活确实令人向往。
专家指出长期以来,国家和集体包办的养老机构由于资金不足,难以满足百姓的需求,而保险资金,特别是长期寿险资金,因其规模大、周期长,成为养老机构建设的优质资金,寿险公司在健康管理方面的专业优势使其成为理想的养老产业投资者和管理者,在国内外成熟的保险市场上,保险公司涉足养老产业已屡见不鲜,英国保柏保险集团目前经营着430家养老院,客户遍布全球。
保险机构开办的养老院门槛较高,像梁先生为“幸福有约”支付的200万元保费,让普通百姓望而却步,宋阿姨表示质疑:“定价依据是什么?这是不是保险公司在忽悠人?”
根据统计,我国老年人口近2亿,按照国际上5%的老年人需要进入机构养老的标准,我国至少缺少1000多万张床位,一些高端养老机构以资源稀缺为宣传卖点,但政府尚未明确责任边界,导致商业养老机构定价混乱,朱铭来认为:“政府必须尽快明确养老服务中的责任边界,给市场和百姓一个清晰的预期。”保险公司才能明确标出保单收益和入住资格费用,避免忽悠保户,也便于监管。
商业保险机构纷纷涉足养老产业,但政府管理尚未跟上节奏,朱铭来建议:“一是要明确谁来管,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是民政部?各方责任是什么?不能搞成九龙治水;二是相关部门应给予商业养老保险投资、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养老服务业是微利行业和民生行业,理应得到税收优惠以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发挥其资金长期配置的优势。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体系也是解决老年人护理问题的重要途径。“用大家的钱,帮最难的人”——以商业保险手段放大财政补贴效果,81岁的孤寡老人刘奶奶虽然享受低保,但身边仍需要照顾,像这样的失能老人数量在不断增加,照料和护理问题亟待解决,政府部门可在城乡医保基础上提供老年长期护理补贴,对低收入失能老年群体给予适当的经济保障,同时规定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对服务机构进行招投标,确保看护服务质量,相关测算显示,目前的财政支出力度可以承受这一方案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