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社保中心致力于做好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工作,确保学生儿童享有全面、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通过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确保医保政策落实到位,有效减轻了学生家庭的医疗费用负担。加强宣传与教育,提高学生儿童及其家长对医保政策的认知度,为构建和谐社会、保障民生福祉贡献力量。
学生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其医疗保障问题尤为重要,为了切实保障学生儿童的医疗保障权益,区社保中心积极推进2024年度学生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工作,并持续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至今,全区已有超过6万名学生儿童参保。
参加本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儿童将享受到以下待遇保障:
一、门诊统筹待遇:本年度门诊费用累计达到起付标准200元后,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在社区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比例为50%;在非社区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比例为30%。
二、门诊高费用补偿待遇:本年度门诊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2000元后,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可达至2800元,这将大大减轻学生和家长在面临高额医疗费用时的负担。
三、住院待遇: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有不同的起付标准和基金支付比例,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300元,基金支付比例为95%;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00元,基金支付比例为90%;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1000元,基金支付比例为80%,对于一年内多次住院的情况,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会降低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则免除住院起付标准,因门诊特殊疾病需要住院的,不设住院起付标准。
除此之外,我们还特别关注儿童特定疾病,将儿童1型糖尿病、儿童孤独症、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儿童苯丙酮尿症等病种也纳入了保障范围,这将为学生儿童提供更加全面、细致的保障。
我们呼吁广大家长和学生积极参与,及时办理参保手续,确保享受到应有的医疗保障待遇,我们也要求各级社保机构加强宣传,让更多的家长和学生了解这项政策,确保每一个需要的学生儿童都能得到保障,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