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保险投保工作的组织通知,做好平安保险与医疗保险投保工作

 baoxian   2024-10-29 23:49  1 人阅读 0 条评论

摘要:,,关于组织2023年研究生“学生平安保险”与2024年“医疗保险”投保工作的通知,强调确保研究生保险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求各相关单位做好宣传、组织工作,确保每位学生充分了解保险内容并积极参与投保,以保障研究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全体在校研究生,包括新生与老生。

1、学生平安险:

(1) 新生需结合学制一次性购买三年的学生平安保险;

(2) 老生则根据剩余在校就读的年限购买相应的平安保险。

2、居民医疗保险:所有在校研究生均可购买2024年居民医疗保险,每年度购买一次。

相关具体事项如下:

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市分公司将为在校学生提供统一的人身意外险方案,详细的保险方案已随此通知以附件4(学生平安保险投保告知)的形式发放给各学院。

2、保险费用标准:

(1) 学生平安保险:每人每年50元,2023级新生一次性缴纳150元,保障三年;其他年级根据剩余年限计算费用。

(2) 2024年居民医疗保险:每人380元/年。

3、保险有效期:

(1) 学生平安险自购买之日起生效,至购买当年的年底或毕业离校;

(2) 居民医疗保险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1、宣传动员:各学院需及时向研究生传达并宣传“学生平安险”的保障优惠和“居民医疗保险”的意义,积极动员学生参保。

2、确认投保学生名单与信息:各学院根据附件要求收集投保学生名单,并对照费用缴纳情况进行核实。

3、缴费:学院统一收取学生投保费用,然后将费用以学院为单位转账至研究生工作部相关账户。

4、材料提交:学院审核并校对参保学生的基础信息,提交相关材料至研究生院办公室。

5、集体参保:研究生工作部核对金额与参保名单无误后,将统一转至相关保险公司进行投保。

1、各学院需认真审核参保信息,确保缴费情况与学生信息一致。

2、请各学院于9月27日(星期三)下午17点前,将所需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办公室,提交的材料包括:附件1、附件2的电子版及填写完整的纸质版;附件3的电子版;学生平安保险投保告知的下联,以及填写完整的学生投保回执。

附件如下:

1、2024年度湖北师范大学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2、湖北师范大学2023年学生平安险投保信息登记表

3、2023-2024学年度学生人身意外综合保险投保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XX日(具体日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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