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旨在规范保险销售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保险行业的服务质量和信誉度。实施该办法将有助于加强对保险销售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减少销售误导和欺诈行为的发生,促进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为切实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23年9月20日发布了《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该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旨在规范保险销售行为,统一保险销售行为的监管要求。
近年来,随着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保险销售行为不规范导致的纠纷投诉日益增多,为更好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监管部门决定通过《销售办法》明确哪些机构可以销售保险产品、如何销售保险产品,以及保险机构和保险消费者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应履行的义务,该办法从前端对保险销售行为进行全面规范,实现源头治理。
《销售办法》共6章,50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保险销售行为的原则和分类,以及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需要承担的公众教育和信息安全保护义务等,第二章至第四章以保险销售的流程为主线,分别对保险销售前、保险销售中及保险销售后的行为规则作出了详细规定,第五章明确相关监管要求,并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行政责任作出规定,附则是对本办法与其他监管制度的衔接、办法的解释和施行时间作出规定。
《销售办法》将保险销售行为划分为三个阶段:保险销售前行为、保险销售中行为和保险销售后行为,保险销售前行为主要为创造环境、准备条件、招揽保险合同相对人的行为;保险销售中行为是与特定相对人为订立保险合同就合同内容进行沟通、商谈的行为;保险销售后行为则是履行基于保险合同订立而产生的保单送达、回访、信息通知、档案管理等附随义务的行为。
《销售办法》建立了保险产品说明制度,这一制度的建立是为了方便投保人在有限的注意力下了解保险产品条款的核心内容,从而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保险公司要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保险产品说明,重点突出保障范围、免除或减轻保险人责任条款、预期收益以及投保人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在投保人投保前,保险公司及受其委托的机构和个人要向投保人提供保险产品说明。
《销售办法》从四个角度对保险产品适当性提出要求,要求保险公司建立保险产品分级管理制度,根据产品的复杂程度、保险费负担水平以及保单利益的风险高低等标准对保险产品进行分类分级,推动保险销售人员销售能力分级工作,建立本机构保险销售能力资质分级管理体系,以专业知识、销售能力、诚信水平、品行状况等为主要标准对所属保险销售人员进行分级,并与保险产品分级管理制度相衔接,在销售过程中,如果发现投保人不适合某款保险产品,应当建议其终止投保,通过这些措施,确保消费者能够购买到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