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惠康」重大疾病保险旨在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健康保障。该保险涵盖了多种重大疾病,如癌症、心脏病、中风等,并提供相应的赔偿。保险条款明确规定了保险责任、赔偿标准、免责条款等重要内容。客户在购买时需了解并遵守相关条款,以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得到及时的保障和赔偿。该保险为客户提供了全面的健康保障,旨在让客户安心生活,无后顾之忧。
身故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之前不幸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按照已交合同保费给付相应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成年后(满18岁)发生同样情况,我们将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
重大疾病保险金
自等待期结束后,若被保险人首次被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有一种或多种合同中定义的重大疾病,且确诊后30天仍生存,我们将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癌症特别关爱金
在等待期结束后,若被保险人被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有合同中定义的恶性肿瘤,且在确诊后30天仍生存,除了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我们还将额外按照合同保险金额的20%给付癌症特别保险金。
生命特别关爱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后,在等待期届满被专科医生确诊为严重疾病末期,且现有医疗技术无法治愈只能存活6个月,我们将按照合同约定金额的50%给付生命特别关爱保险金。
及时救助保险金
对于等待期届满后首次发生并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有合同中列明的未达到重大疾病给付标准的疾病,且在确诊后30天仍生存的被保险人,我们将按照合同保险金额的20%给付及时救助保险金。
承保条件说明
保什么 & 保多少
我们为符合条件的被保险人提供多种保障,具体保障内容和金额如下:
重大疾病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我们有不同的责任承担和金额赔付标准,详细请见下表。
癌症特别关爱金 & 生命特别关爱金一旦满足条件,我们将按照合同保险金额的相应百分比进行赔付。
身故或全残根据被保险人是否满18周岁,我们有不同的赔付标准。
观察期内与观察期外
此保险产品设有90天的观察期,观察期内,部分保险事故可能不予赔偿,具体请参照“责任免除”部分。
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及免责条款
我们明确,因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两年内自杀、自伤、故意犯罪等行为导致的保险事故;因药物过敏、未遵医嘱等行为;分娩、流产等;精神和行为障碍导致的疾病;遗传性疾病;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参加高风险运动;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具体详情可查阅“信诚「惠康」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以王先生为例(30岁,为自己投保信诚「惠康」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险金额50万元,20年交费,保险期间至终身),我们提供具体的保险金额和费用参考,由于性别、年龄等因素,具体保费可能会有所不同,如需详细了解费用,建议咨询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
本说明书为重要文件,请您仔细阅读并妥善保管,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向我们的客服人员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