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以关心和保障老年人的安全与健康。这一举措旨在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确保他们在遭遇意外伤害时能够得到及时的经济援助和医疗支持。此举展现了内蒙古对老年群体的关爱,体现了社会进步和福利制度的不断完善。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的抗风险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内蒙古自治区正全面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这一举措体现了对老年人生活安全的深切关怀。
针对具有赤峰市户籍、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由政府出资为每人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承保范围覆盖了赤峰市多个区域,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分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分公司分别承保。
被保险人在全国范围内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或入院治疗,保险公司将依据合同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或意外医疗保险金,保险责任涵盖了户内外及公共场所发生的意外伤害,以及乘坐交通工具、参加公共场所活动等过程中的意外伤害,保险期限为一年,自2018年6月30日起至2019年6月29日。
60周岁以上的民政重点优抚对象、特困救助供养人员、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及三民人员等特定人群的保险费为每年15元,总保额25000元,其他社会老年人的保险费为每年10元,总保额17000元。
理赔流程包括理赔报案、理赔资料、理赔处理和伤残鉴定等环节,当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在24小时内以电话方式进行报案,并拨打保险公司客户服务专线或属地服务人员电话,理赔资料包括出险人身份证明、医疗费用发票、住院病例、诊断证明、意外事故证明等,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条款进行理赔,同一意外造成伤害所产生的费用不重复理赔。
为方便被保险人联系理赔服务,附件中提供了承保保险公司的24小时属地服务人员咨询电话,包括中国人保财险和中国人寿的统一客服电话以及各支公司的服务电话和24小时负责人及电话。
这一保险项目的实施,为内蒙古的老年人提供了一份额外的安全保障,让他们在生活中更加安心,也让社会更加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