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全面解读

 baoxian   2024-10-25 01:30  1 人阅读 0 条评论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提供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详解摘要如下:该评定标准详细阐述了人身保险中伤残评定的方法、标准和流程。通过明确的评定标准,为保险公司和投保人提供了公正的伤残评估依据,有助于保障投保人的权益。评定标准涵盖了不同伤残等级的界定,确保了在理赔过程中有章可循,为双方提供了清晰的指导。此举旨在提高保险行业的服务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公众对保险行业的信任。

一、总则

1、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共同构成,所有关于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应以书面形式确定。

2、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年龄在十六周岁至六十五周岁之间、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自然人。

3、投保范围包括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投保人必须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投保的团体人员必须占约定承保人数的75%以上,且投保人数不得少于五人。

二、保险受益人规定

1、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在订立本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多人作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指定的受益人之间应明确受益顺序和份额,若未明确,则各受益人按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指定受益人时,须得到被保险人的同意,相关变更须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由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上作出批注,若因变更产生的法律纠纷,保险人不承担责任,若未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且没有其他受益人,或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的情况下,其身故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履行给付义务,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时,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2、伤残保险金受益人:除非另有约定,本保险合同的伤残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三、保险责任

1、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伤残,保险人将按照以下约定给付保险金,给付的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

身故保险责任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事故身亡,保险人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失踪后宣告死亡,保险人亦将给付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身故前已领取伤残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将为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

伤残保险责任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伤残,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达到《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程度,保险人将按照标准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伤残,保险人将按照合并后的伤残程度在《伤残评定标准》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伤残程度在《伤残评定标准》中所对应的伤残保险金。

2、责任免除:因以下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详细列出责任免除条款)

3、被保险人在以下期间遭受伤害导致身故或伤残的,保险人亦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详细列出不承担责任的期间)

四、保险金额

本保险合同每一被保险人的最低保险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一万元,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明确载明,除非另有约定,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将按每一被保险人的实际保险金额单独计算。

本文地址:https://ddkuai.com/post/224245.html
版权声明:本文为原创文章,版权归 baoxian 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