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通知正式印发

 baoxian   2024-10-22 12:11  1 人阅读 0 条评论
全南县印发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通知,旨在加强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提高农民抵御风险能力。该方案通过实施农村住房保险,为农民提供住房损失风险保障,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该通知要求各级部门积极配合,确保政策顺利实施,为全县农村居民提供更加安全、稳定的居住环境。摘要字数控制在100-200字以内。

全南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通知摘要

全南县发布通知,为贯彻落实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省民政厅、中国保监会江西监管局的相关要求,实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方案,该方案旨在提高农村住房的保险覆盖率,增强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农民财产安全,促进农村社会稳定与发展。

包括具体的保险范围、保险金额、保险责任、操作流程等,为贯彻落实这一方案,全府办发〔2012〕91号文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全南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批准,现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及驻县各单位(公司)、茅山林场发布,该实施方案的具体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农民灾后重建家园、恢复基本生产和生活能力为目标,按照低保额、低保费、广覆盖的原则,政府补助推动,保险公司市场运作,实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

和操作方式如下:

被保险人:全南县范围内具有农业户籍的所有农户且在农村范围内拥有住房的均可作为被保险人,保险期限:一周年,保险标的:具有农业户籍的农村居民所有且座落于乡村有人长期生活居住的房屋,保险责任:由于火灾、爆炸、雷击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农民房屋倒塌,保险金额为每户每年10000元,保险费率1.2%,即每户保费12元/年。

操作方式

承保方式:由各乡(镇)提供农户户数、住房情况、住房价值等资料,以乡(镇)为单位集中投保,理赔方式:保险公司制定详细的理赔操作细则,严格规范理赔操作流程,防范各类风险。

保费补贴和资金结算

保费补贴:每户保费12元,其中省财政每户补贴4元,县财政每户补贴8元(其中农户自缴4元由县财政代缴),资金结算:县财政保费补贴和代缴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风险管理和巨灾准备

为确保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持续健康发展,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承保公司应建立风险防范制度,一是计提未决赔款准备金;二是利用再保险等市场机制提高应对巨灾发生时超额赔付的能力。

组织要求和推进步骤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全南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县民政局牵头全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审核全县实际参保农户数和与保险公司审核、结算保费补助资金;县建设局、县国土局、县房管局协助做好倒塌房屋的鉴定及争议仲裁工作等。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范围内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有关宣传、调查摸底及核实登记、签订保险合同等工作,县人保财险公司负责承保和理赔工作。

(二)推进步骤

前期准备阶段:县政府印发实施方案;宣传和调查摸底阶段: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政策,完成调查摸底工作;造册审核阶段:汇总情况后办理承保手续。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是一项惠民工程,也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n2. 加强工作落实,各乡镇要安排专门人员配合保险机构做好调查摸底和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政策宣传到位,工作落实到户,\n3. 加强协调配合,各部门要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保险机构要建立健全理赔工作责任制,提高理赔质量和服务效率。

此次实施方案的目的是为增强我县三农抵御自然灾害风险和应对重特大意外事故的能力,进一步健全政策性农村保险制度,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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