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防癌保险条款详解,该保险旨在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癌症保障。保障内容涵盖癌症诊断、治疗、康复及终末期关怀等各个阶段。要点包括保险金额度高,可根据个人需求选择不同保障计划;提供长期保障,确保客户在风险期间得到充分保障;涵盖多种类型的癌症,包括常见及罕见癌症。该保险还具备灵活的缴费方式和便捷的理赔服务。中国人寿防癌保险为客户提供了全面的癌症风险保障,帮助客户及其家庭面对癌症挑战。
面对现代癌症发病率的不断攀升,中国人寿推出防癌保险,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保障,该保险旨在覆盖癌症诊断、治疗及康复过程中的各类费用,包括手术、住院、药物及康复等费用,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
保险责任:
1、癌症确诊保险金:合同生效后的一年内,若被保险人首次被确诊为癌症,中国人寿将按照合同所交保险费给付确诊保险金,一年后确诊,将按照合同基本保额的100%进行给付。
2、轻症癌症确诊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一年内被确诊为轻症癌症,中国人寿将按合同所交保险费给付,一年后确诊,将按照合同基本保额的30%给付,但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3、特定癌症额外给付保险金:在给付癌症确诊保险金的同时,若所患癌症属于合同约定的特定癌症,中国人寿将额外给付基本保额的30%。
4、癌症康复保险金:被保险人在治疗后仍存活,中国人寿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基本保额的20%作为康复保险金,此项保障最多可累计给付五年。
5、满期返还保险金:若保险期间内未发生癌症,保险合同期满后将返还所交的全部保费。
责任免除:
中国人寿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3、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4、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时未告知的现患疾病或既往症,除非公司在承保时已知情并书面认可。
若被保险人因上述责任免除中的任何情形导致身故,中国人寿也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身故保险金:
除了癌症相关的保障,此保险还涵盖身故保障,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非免责条款中的原因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慧择提示:投保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内容,为您和家人的健康选择适合的保障,中国人寿防癌险为您全面覆盖癌症风险,不仅提供生存保障,也提供死亡保障,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