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产险辽宁分公司提示:关于非医保费用扣减,客户在购买保险时需了解并遵守保险条款中的相关规定。在理赔过程中,非医保费用可能会被扣减或排除在赔付范围之外。为确保您的权益,请您在购买保险时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并咨询专业人士了解医保与非医保费用的具体细节。平安产险辽宁分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请您注意费用扣减事项,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相关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将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内,以及交强险合同的约定下,依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如果保险事故导致受害人人身伤亡,被保险人未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擅自承诺或支付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有权重新核定。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也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将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同类医疗费用标准核定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同样,如果被保险人未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擅自承诺或支付赔偿金额,保险公司有权重新核定,并对于不属于保险公司赔偿范围或超出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金额,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四川省,相关法规也规定了保险公司赔偿的医疗费用中可以扣减非医保费用部分,如果非医保部分的费用无法确定,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或委托鉴定,如果当事人无法达成协议且不申请鉴定,法院会综合考虑案件情况,酌定非医保部分费用的扣除比例,通常该比例不超过15%。
为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保险公司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应该充分了解相关保险条款和法规,以便在遭遇交通事故时能够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从而做出正确的决策,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应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并充分了解保险条款及理赔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