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致力于提供快速准确的保险金给付服务,近期更是对受益人指定服务进行了升级。公司不断优化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在客户需要时能够及时、准确地支付保险金,让受益人感受到更贴心的关怀。这一升级旨在提升客户满意度,展现公司的专业与信誉。
2009年,李女士为自己购买了一份包含身故保险责任的重大疾病保险,保险金额为30万元,婚后,李女士与丈夫张先生育有一女(尚未成年),在投保时,李女士并未明确指定保险受益人。
2023年2月,不幸的消息传来,李女士因病离世,张先生得知此消息后,立即携带相关理赔资料向保险公司提交了理赔申请,李女士的父母也得知其投保了人身保险,并参与了保险金的申请,申请过程中,张先生认为该保险金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全部归其所有;而李女士的父母则认为他们作为直系亲属,保险金应归其所有,双方因此产生了激烈的继承纠纷。
面对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将保险金视为李女士的遗产进行处理,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当未明确指定受益人时,保险金将被视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并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继承规定履行支付义务,在本案例中,由于未指定受益人,且涉及遗产继承,保险金应由李女士的父母、丈夫以及女儿共同继承。
为避免类似的纠纷和误解,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温馨提示:建议投保人在投保时明确指定受益人,受益人是可以进行变更的,同时也可以同时指定多个受益人,并详细规定他们的顺序和份额,这样不仅可以确保保险金能够支付给特定的人,更能实现被保险人的真实意愿,让寿险真正发挥其为家人提供经济保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