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强调,两全保险产品应当以长期保障为主,期限至少为5年及以上。这种保险产品旨在为投保人提供长期稳定的保障,帮助他们在面临风险时获得足够的保障和资金支持。保险公司应当加强产品设计,确保产品的长期性和可持续性,同时加强风险管理和监管力度,确保产品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在通知中,银保监会明确要求两全保险产品的保险期间应当与实际存续期保持一致,为了杜绝误导消费者或改变产品实际保障期限的行为,禁止通过保单质押贷款、部分领取等条款设计,或通过退保费用、持续奖励等产品定价参数来影响保险产品的实际存续期间,这一规定旨在确保消费者在购买两全保险产品时,能够清晰了解产品的实际保障期限,从而做出明智的决策。
通知也指出,虽然5年期以下的两全保险产品有一定的市场需求,但保险公司应在满足消费者不同需求的同时适度开发此类产品,这些产品的年度规模保费应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且占公司年度规模保费的比例不得超过规定的上限,为了规范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银保监会表示将适度放开对5年期以下两全保险产品的限制,这将有助于保险公司提供更加多样化的保险产品,满足消费者的不同需求,也有助于保险公司优化负债结构,降低利率风险。
银保监会的这一系列举措还能够保障消费者的权益,通过规范产品设计、加强监管,确保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能够充分了解产品的特点和风险,从而做出明智的选择,也能够促进保险市场的公平竞争,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稳定性。
银保监会的这一通知旨在平衡保险公司的业务需求和消费者的权益保障,推动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