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强调,两全保险产品应当以长期保障为主,期限至少为5年及以上。这种保险产品旨在为投保人提供长期稳定的保障,帮助他们在面临风险时获得足够的保障和资金支持。保险公司应当加强产品设计,确保产品的长期性和可持续性,同时加强风险管理和监管力度,确保产品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在通知中,银保监会明确要求两全保险产品的保险期间应与实际存续期保持一致,为了杜绝误导消费者,禁止通过保单质押贷款、部分领取等方式改变保险产品的实际存续期间,这一规定旨在确保消费者在购买两全保险产品时,能够清晰了解产品的实际保障期限,避免出现误解和纠纷。
通知还指出,虽然保险公司出于流动性管理或资产负债匹配的需要,可以开发设计保险期间为五年以下的产品,但最短不得低于三年,对于五年期以下的两全保险产品,保险公司需要对其规模保费进行严格控制和比例分配,这类产品的年度规模保费应控制在公司上年度末投入资本和净资产的较大值以内,且在公司年度规模保费中的比例不得超过20%。
通知中也提到了适度放开五年期以下的两全保险产品的好处,这不仅有助于保险公司丰富产品供给,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还能帮助保险公司优化负债结构,降低利率风险,这一决策也将推动保险公司更加注重产品的长期保障功能,促进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
银保监会的这一系列举措,无疑将提升两全保险市场的规范度,为保险公司和消费者之间搭建更加透明的桥梁,这将有助于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也将推动保险行业向更加稳健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