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详细解析了平安附加少儿平安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条款内容。该保险旨在为孩子提供重大疾病的保障,包括提前给付的特点。文章将逐条解析合同条款,帮助读者了解保险的具体保障范围、理赔流程、保险责任等方面的内容,以便家长为孩子选择适合的保险计划。
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包括基本部分和可选部分,您可以单独投保基本部分,也可以在基本部分的基础上增加可选部分,但不可单独投保可选部分,在投保可选部分时,必须同时投保该部分的三项责任,不能选择其中一项。
等待期:自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日内,若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为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少儿特定重疾”或“特定轻度重疾”,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此90天称为等待期,若该情形是由意外伤害导致的,则无等待期。
基本部分:
1、重大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若未投保可选部分,给付保险金后,本附加险合同将终止,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给付后,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将相应减少。
2、少儿特定重疾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少儿特定重疾”,但此前未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少儿特定重疾保险金,给付后,本附加险合同继续有效,基本保险金额保持不变。
3、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特定轻度重疾”,但此前未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给付后,本附加险合同继续有效,基本保险金额保持不变。
可选部分:
1、重大疾病陪护保险金:被保险人在年满2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给付陪护保险金,该保险金将按月给付,每份每月给付2000元,连续给付6个月,累计给付达到6次后,本附加险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在未领满6次陪护保险金时身故,剩余金额将一次性给付给指定的受益人。
2、少儿特定重疾陪护保险金:被保险人在年满2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少儿特定重疾”,且此前未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给付少儿特定重疾陪护保险金,该保险金也将按月给付,每份每月给付2000元,连续给付6个月,累计给付以6次为限,给付后,本附加险合同继续有效。
3、特定轻度重疾陪护保险金:被保险人在年满2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特定轻度重疾,且此前未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照每份每月给付2000元的标准连续给付三个月的特定轻度重疾陪护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若被保险人在未领满三次特定轻度重疾陪护保险金时身故,剩余金额将一次性给付给指定的受益人,若受益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则将此金额支付给其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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