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百万任我行(2018)两全保险条款全面解析

 baoxian   2024-09-26 02:01  2 人阅读 0 条评论
平安百万任我行(2018)两全保险条款详解:该保险提供全面的生命安全保障,包括身故保障和满期给付。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身故,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若保险期满,被保险人平安生存,将领取满期保险金。该保险还涵盖特定意外身故保障,如航空意外、公共交通意外等。该保险为投保人提供全面的生命安全保障及相应的经济赔偿。

平安百万任我行(2018)两全保险条款全面覆盖个人生命保障及储蓄投资功能,本保险产品提供全面的身故保障,同时设有满期给付选择,在保障期间,若未发生理赔,期满时可领取保险金,该保险还具备灵活性,允许投保人追加保额及调整保障计划,平安百万任我行(2018)两全保险旨在为消费者提供全面的生命保障和财富增值机会。

关于保险责任与期限

1、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1)满期生存保险金:若您选择的保险期间为20年,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将按所交保险费的120%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若您选择的保险期间为30年,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将按所交保险费的130%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2)疾病身故保险金:针对因疾病导致的身故,我们按所交保险费的特定比例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具体比例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和保险期间进行设定。

(3)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对于因意外伤害造成的全残或身故,我们按所交保险费的特定比例给付意外全残保险金或意外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特定的年龄段(如41周岁之前或之后)遭受意外伤害,给付比例会有所不同,对于特定的意外情况,如自驾车意外、公共交通意外、航空意外、电梯意外和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我们将按照20倍基本保险金额进行给付。

2、保险期间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分为20年、30年两种可选。

关于不保事项

1、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自杀(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酒后驾驶机动车;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关于保险费与领取保险金

1、保险费的支付方式和约定在保险单上载明,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应在约定支付日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2、宽限期:若分期支付保险费,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若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承担保险责任。

3、受益人:明确指定受益人很重要,除另有指定外,满期生存保险金、意外全残保险金等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4、保险事故通知和保险金申请:请在被保险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10日内通知我们,并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保险金。

5、保险金的给付:我们在收到完整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相关证明和资料后,将在5日内作出核定,对于符合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关于退保

1、犹豫期:自签收本主险合同次日起,有2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您可以审视合同并考虑是否解除,若决定解除,我们将无息退还全部保险费。

2、退保手续及风险:在犹豫期后,您可以申请解除本主险合同,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我们将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但请注意,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

其他权益

1、现金价值: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退还的金额,具体金额会在保险单上载明。

1、合同构成:本保险条款、保险单等构成双方之间的保险合同。

2、合同成立与生效: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后,本主险合同成立并生效,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日期为准,还需关注投保年龄、年龄错误、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未还款项、合同内容变更、争议处理等其他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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