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企保·雇主责任险,企业用工风险保障利器

 laosjok   2024-09-26 10:19  1 人阅读 0 条评论
泰企保·雇主责任险是一款为企业提供全面保障的产品,有效应对企业用工风险。该险种覆盖广泛,为企业提供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病导致的医疗费用、伤残赔偿、法律费用等全方位保障。泰企保·雇主责任险致力于减轻企业在员工意外风险方面的负担,确保企业稳定运营,是企业在用工风险管理方面的得力助手。

1、本保单允许增人,增人费用按日计算,保险期限1-3个月内的保单不可换人,保险期限超过3个月的保单可以换人,换人时,需遵循以下规则:替换人员的职业等级需与原先人员一致,不同职业等级人员之间不得互换,已发生理赔的人员不可被替换或批减,线上保全操作自次日生效。

2、本方案要求至少3人投保,适用年龄范围为16-65周岁,身体健康且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自然人,单张保单中,50周岁以上人员占比不得超过全部在保人员的30%。

3、本保险合同不承保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具体定义参照《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608-2008)。

4、被保险人包括个体工商户(需三证合一)等多种形式,被保障人员必须与被保险人存在实际用工关系,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5、工伤医疗方面,设置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的免赔额为100元,社保报销后,社保范围内用药按100%赔付,未经社保报销则按80%赔付。

6、医疗费用的赔付范畴依照被保险人所在省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紧急抢救情况除外,被保险人应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不含国际医疗及特需部)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就诊,特定地区的医疗机构不在保险公司认可范围内,相关发票将不予理赔。

7、本保单附加雇员误工费保险,经医院证明,对于超过五天的误工损失,按每天100元的标准赔偿误工费用,赔偿公式为:100元乘以(实际暂时丧失工作能力天数减去五天),每次赔偿不超过90天,累计不超过180天,雇员在评定伤残等级后,此项赔偿责任即告终止。

8、本方案仅承保1-4类人员,不包括超过4类的人员,职业分类以保险公司的标准为准,投保时,必须确保被保障人员的工作类型与实际工作类型一致,如出险时工作人员的工作类型职业类别高于投保时的类别,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

9、法律费用每次责任限额为1万,累计责任限额为10万,无免赔额。

10、发生保险事故后,投被保险人应在24小时内进行报案,如因延迟报案影响保险人查勘、定损的,对于无法核实的部分,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1、每人工伤事故伤残及死亡的累计责任限额等于投保时所选的每人死亡伤残责任限额,医疗费用有独立的责任限额,不包含在死亡、伤残责任限额之内。

12、保单累计责任限额为实际投保人数乘以每人责任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累计责任限额的50%,最高不超过2,000万,法律费用是单独计算的,不包含在累计责任限额内。

13、如果附加了24小时非工意外保障责任,非工作期间因意外导致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主险每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的一半,24小时非工意外不涵盖误工费用,评残标准依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中保协发【2013】88号)”。

未投保附加行业十级伤残鉴定标准保险的情况下,各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如下:一级伤残为100%,二级伤残为90%,三级伤残为85%,四级伤残为80%,五级伤残为65%,六级伤残为55%,七级伤残为45%,八级伤残为35%,九级伤残为25%,十级伤残为一级伤残的十分之一比例赔付最低保障金额,如果投保了附加行业十级伤残鉴定标准保险,各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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