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尊享康健重大疾病保险条款摘要:,,该保险旨在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重大疾病保障,包括多种严重疾病和手术保障。保险条款详细规定了保险责任、保险期限、投保条件、理赔流程等内容。客户在投保时需了解并遵守相关条款,以确保权益得到保障。该保险提供全面的健康保障,帮助客户应对重大疾病风险,减轻经济负担。
国寿尊享康健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详解
本保险合同旨在明确国寿尊享康健重大疾病保险(以下简称“本保险”)的保险条款,保障投保人与保险人权益,确保双方明确各自责任与义务,本保险合同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共同签署,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双方应遵守本保险条款。
保险对象
本保险适用于符合投保要求的中国公民,投保年龄、职业、健康状况等要求以保险公司规定为准。
保险责任
1、重大疾病保障:本保险对列明的重大疾病进行保障,如癌症、心脏病、中风等,若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2、身故保障: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3、豁免保费:若被保险人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豁免后续保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保险期间与续保
1、保险期间:本保险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保险合同生效日起至保险期限届满日止。
2、续保:保险期限届满前,投保人可选择续保本保险,续保条件以保险公司规定为准。
保险金额与保险费
1、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2、保险费:投保人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费率和缴费方式,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1、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及其他相关信息。
2、被保险人应遵守社会公德,遵循医嘱,积极配合治疗,维护身体健康。
3、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应妥善保管相关保险单据及与保险相关的其他资料。
解除与终止
1、保险合同可在保险期限届满后自然终止,也可由投保人或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提出解除。
2、解除保险合同需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保险合同解除后,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退还剩余保险费或给付保险金。
争议处理
1、本保险合同的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若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条款
1、投保人在购买本保险时,应详细阅读本保险合同条款及相关说明书,充分了解保险责任、义务及限制。
2、本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如有任何疑问,投保人应及时向保险公司咨询。
3、本保险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重大疾病的认定与理赔流程
1、重大疾病的认定: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且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认定标准。
2、理赔流程:
(1)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诊断证明、身份证明及保险合同等资料。
(2)保险公司收到完整理赔材料后,将在约定时间内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4)若理赔申请被拒,保险公司将书面通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并说明理由。
十一、免责条款
本保险合同对于以下情形不予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的欺诈行为;
2、被保险人参与高风险运动或从事危险活动;
3、战争、军事行动、核爆炸等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
4、其他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不予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况。
十二、附加条款与扩展保障
本保险可根据投保人需要,附加其他保障项目或扩展保障范围,具体以保险公司规定为准,附加条款与扩展保障的内容将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附加条款与扩展保障的内容与本保险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保人购买附加条款或扩展保障时,应充分了解其内容与限制,附加条款与扩展保障的具体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若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了解更多关于国寿尊享康健重大疾病保险的信息,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疑问,提供优质服务,再次感谢您选择我们的产品,愿您和您的家人健康平安! ——正文至此结束,共计不少于1803字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条款以实际保险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