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畅行两全14保险条款

 baoxian   2025-01-17 10:01  1 人阅读 0 条评论
摘要:平安畅行两全保险条款是针对特定人群设计的保险产品,旨在提供全面的保障。该保险涵盖了多种风险类型,包括身故保障和意外伤害保障等。保险条款详细说明了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保险期限、保险费用、理赔流程等内容。购买该保险产品前,建议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及限制,确保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一份全面的保障协议

平安畅行两全保险是一款综合性保险产品,旨在为保险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保障服务,本保险条款详细说明了保险产品的各项内容,以便客户充分了解其权益和保障范围,本保险条款适用于平安畅行两全保险版本14。

保险对象及投保条件

本保险产品适用于符合投保条件的个人或团体,投保年龄、职业、健康状况等要求详见投保须知,保险期限、缴费方式等可根据客户需求和保险公司约定进行定制。

保险责任

1、身故保障: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2、满期给付:若保险期满时,被保险人仍生存且未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身故赔付,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满期保险金。

3、特定疾病保障:本保险还提供特定疾病保障,若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

保险金额与保险费

1、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2、保险费: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职业、健康状况、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金额详见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1、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按照约定缴纳保险费,保险合同即成立。

2、保险合同自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并收取首期保险费之日起生效。

合同解除与终止

1、投保人可以随时申请解除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费用。

2、保险公司有权在法定情形下解除保险合同,并通知投保人。

3、保险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a) 保险期满;

b) 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

c) 保险公司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保险合同;

d) 被保险人去世;

e) 其他约定情形。

免责条款

1、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特定疾病或伤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a)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b)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c)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d) 自然灾害以外的不可抗力;

e) 其他约定情形。

2、具体免责条款详见保险合同。

理赔事宜

1、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2、保险公司收到理赔申请后,将及时审核,并在约定时间内给付保险金。

3、理赔申请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相关费用发票等,具体要求详见保险合同。

其他条款

1、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如有隐瞒或虚假陈述,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保险合同的内容以保险合同为准,本保险条款为保险合同的一部分。

3、本保险条款的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如有任何疑问,投保人应及时向保险公司咨询。

4、本保险条款受中国法律管辖,任何争议应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平安畅行两全保险是一款全面的保障协议,旨在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保障服务,本保险条款详细说明了保险产品的各项内容,以便客户充分了解其权益和保障范围,投保人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应充分了解保险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咨询保险公司。

为平安畅行两全保险条款的详细内容,希望每位客户在购买保险产品时,都能充分了解并理解相关条款,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得到及时的保障,也提醒每位客户,保险是一种长期的、持续的保障,需要客户与保险公司共同维护,共同遵守保险合同中的各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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