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重疾保险赔付争议解析,法院判定赔付与否取决于确诊时间点

 laosjok   2024-11-11 02:07  1 人阅读 0 条评论

关于新生儿重疾保险的赔付问题,法院最终裁定取决于确诊时间点。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对新生儿在保险期间内确诊的重大疾病进行赔付。确诊时间点的确定对于赔付与否至关重要。家长在购买新生儿重疾保险时,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保险责任及赔付规则,以确保在需要时能够顺利获得保险赔付。

一位母亲在2018年为其不到一岁的孩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人身保险,保险金额为40万元,孩子在投保后的一年半内被诊断出双耳感音神经性耳聋(极重度),并进行了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当家长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时,却遭到了拒绝,拒绝的理由是孩子的确诊时间处于保险合同约定的“180天疾病观察期”内。

这起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确诊时间的界定,保险公司认为,孩子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观察期内已经符合保险事故的定义,因此拒绝赔偿,而家长则认为,孩子的最终确诊时间是在观察期后,因此保险公司应该按照保险合同进行赔偿。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对保险条款中的“双耳失聪”定义进行了详细解读,根据条款规定,“双耳失聪”不仅需要达到相应的检查标准或疾病状态,还需满足“永久不可逆性丧失”的状态,从孩子的一系列就诊和治疗情况来看,虽然其在2018年的检查符合“双耳失聪”定义中的检查标准,但并未达到“永久不可逆”的状态,因此不能将此时定义为“双耳失聪”重大疾病的确诊时间,而孩子在2019年的明确诊断及后续治疗,说明其双耳失聪已经达到了无法治疗、永久不可逆的状态,法院将2019年3月29日认定为“双耳失聪”重大疾病的确诊时间,此时已过保险合同约定的“180天疾病观察期”。

法官在判决时表示,父母为新生儿投保的目的是为了提前给孩子提供保障,除非有证据证明父母在孩子已患病的情况下故意拖延治疗或投保,否则应优先保护父母及新生儿的利益,这样的判决既是对父母爱的肯定,也体现了保险的价值和人文关怀,实现了保险当事人之间利益的均衡保护。

这起案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了解保险责任、理赔流程等重要信息,在遇到保险纠纷时,应依法维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这起新生儿投保后患病引发的保险纠纷案,不仅为消费者购买保险提供了警示和教育,也为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持,希望未来能有更多的类似案例被公布,为公众提供更多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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