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长期护理险的相关通知。该通知旨在加强长期护理险的管理和实施,以保障老年人的健康需求。长期护理险是一种为失能或半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的保险产品,有助于缓解家庭和社会的负担。此次通知强调了相关政策和规定的实施细节,以确保长期护理险的可持续发展和有效实施。此举对于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福利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摘要结束。
国家医保局于9月30日发布了三则关于长期护理保险的全新通知,包括印发《长期护理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该规程旨在规范全国长期护理保险的经办工作,并由国家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负责全国范围内的统筹管理,自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还发布了《长期护理保险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了国家长期护理保险专家库的组建和管理由国家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国家医保局还印发了《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失能等级评估机构服务协议范本(试行)》和《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服务协议范本(试行)》的通知,这些协议范本为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和护理服务机构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在《长期护理保险经办规程(试行)》中,详细规定了失能评估的流程,评估对象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可以向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出评估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未符合条件或材料不全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长期护理保险提供的服务类型主要包括居家护理、社区护理和机构护理,通过失能评估后,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将与参保人员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商定护理服务方式,并在参保人员自主选择定点长护服务机构的基础上,由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进行派单。
关于基金管理,《规程》明确要求长期护理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同步参保、同步缴费,并强调基金应存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实行单独建账,独立核算,每位参保人的权益记录实行“一人一档”管理。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规程》提出长期护理保险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并由国家医疗保障局负责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长期护理保险功能模块的建设工作,以指导各省的落地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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