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康惠保旗舰版重大疾病保险详解与条款摘要

 laosjok   2024-11-08 08:00  1 人阅读 0 条评论

摘要:百年康惠保(旗舰版)重大疾病保险是一款专为保障客户健康而设计的保险产品。该保险涵盖多种重大疾病,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健康保障。保险条款明确,保障范围广泛,旨在为客户提供安心、贴心的保障体验。该保险适用于长期保障需求,为客户及其家庭提供稳健的经济支持。

本合同在有效期间内,我们将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本合同生效日或复效日起90日为等待期,等待期内,若发生以下情形,我们将不承担保险责任,但会无息退还已交的保险费,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

2、被保险人患上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男女特定疾病或少儿特定疾病;

3、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已发生的疾病、症状或病理改变延续至等待期后,患上本合同约定的相关疾病。

因意外伤害导致的保险事故不受上述等待期限制。

1、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认可的医院首次确诊患上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将按重大疾病保险金额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中症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认可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中症疾病,我们将按保险金额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每种中症疾病只给付一次,累计给付以两次为限,若因同一原因等导致初次患上两种或以上中症疾病,仅按一种给付。

2、中症疾病豁免保险费: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后,我们将豁免余下各期的保险费。

3、轻症疾病保险金及豁免:与上述中症疾病保险金的规则类似,只是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

4、男女特定疾病保险金:针对男性和女性特定的疾病,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还将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

5、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18周岁前,经认可医院确诊初次患上少儿特定疾病,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还将给付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

6、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按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所患疾病同时符合其他定义的,按照相应规则承担保险责任。

是对您提供的保险责任的详细解释和修饰,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仔细阅读并理解各项保险责任,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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