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成都市城乡居民(大学生)医疗保险费的通知,2025年缴费正式启动

 baoxian   2024-11-02 09:45  1 人阅读 0 条评论

通知:关于缴纳2025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大学生)医疗保险费。成都市所有城乡居民及大学生需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以确保享受医疗保障。缴费标准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具体金额将根据不同类型的居民而定。请广大市民和大学生及时关注官方通知,按时完成缴费,确保个人医疗保险权益。

根据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关于提前筹备XXXX年大学生筹资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学生参加XXXX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XXXX年的缴费标准为: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XXX元/人/年,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XXX元/人/年(自愿参保),参保地为成都市双流区医保局。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相关文件规定,XXXX级新生的保险待遇有效期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在读老生(含延缓毕业生)的保险待遇有效期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1、学校集中缴费参保:截止时间为XXXX年XX月XX日下午5点,在此之前,请同学们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缴费参保:

* 通过“四川大学健康管理”公众号,按照提示完成医保缴费。

* 通过“川大智慧财务”公众号,完善个人信息后,进入“缴费开票”栏完成医保缴费。

2、个人缴费参保: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通过学校集中缴纳医保费,可关注“成都税务”官方微信公众号,进入相应模块进行缴费。

3、对于因特殊原因错过参保筹资期限的同学,可个人进行参保登记并缴费,但需注意有90天的等待期。

已经在大成都市外或成都市其他区域参加了任何类型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同学,包括已参保登记但未缴费的同学,均不能再通过四川大学办理XXXX年成都市大学生城乡医保,特别是已在其他统筹地区享受政府资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同学,如需在四川大学参保,请务必及时暂停原参保关系。

请同学们关注【四川大学校医院-学生医保-最新政策/报账通知】专栏,了解成都市城乡居民(大学生)医疗保险的最新政策及报账通知。

附件: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前筹备XXXX年大学生筹资工作的通知》

四川大学校医院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仅供参考,具体通知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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