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永安,保险冻结显威力,善意执行促成履行承诺

 baoxian   2024-11-02 04:24  1 人阅读 0 条评论

福建永安实施冻结保险措施,展现出其强大威力。通过善意执行,有效促进相关方履行义务。此举不仅保障了合法权益,更体现了法律的力量与温度,为当地社会治理注入新活力。

在2020年3月,朱某因家庭经营车辆需要,向曾某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利息按月利率1%计算,曾某多次催讨借款未果,于是将朱某诉至法院,要求朱某清偿尚欠的借款本息,经过法院审理,判决支持了曾某的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朱某依然未履行还款义务,曾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朱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朱某仍然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通过全国法院执行查控系统查询,执行法官发现朱某名下并无足额存款可供执行,他们发现朱某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终身寿险,保单的现金价值足以覆盖本案的标的金额,执行法官立即依法冻结了朱某的保单现金价值。

考虑到保险期限未届满前解除保险合同提取保单现金价值会对投保人造成经济损失,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的原则,再次与朱某取得联系,详细告知保单的冻结情况,并提示其拒不履行的法律风险,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下,朱某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表示愿意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经过双方结算,朱某尚欠曾某借款本息7万元,于是他将7万元一次性打入法院的执行案款专户,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这一案例展示了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的温度与力度,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尽可能地减轻了被执行人的经济压力,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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