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疫情防控期间,人社部门针对社会保险类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这些政策主要涉及社会保险费的减免、缓缴以及补贴等方面。针对企业和个人,政府提供了相应的支持措施,以减轻疫情对社保缴纳的影响,保障广大民众的基本生活需求。这些优惠政策的实施,旨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一)疫情期间针对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政策有哪些?
根据国务院常委会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的会议精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暂停缴纳2020年2月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从二月份到六月份,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企业养老、失业、工伤费;从2月到4月份,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按照临人社发〔2020〕3号文件精神,我县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自2020年1月份开始统一下调50%。
(二)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办理企业社会保险?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我县积极推行网上办、延期办、“不见面”办理模式,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因疫情防控期间不能及时申报或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社保经办机构可延期办理并确保参保单位及个人社保利益不受影响,疫情期间,各参保单位及个人可暂不必急于办理现场业务,可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补办手续。
(三)疫情防控期间各类社保业务的咨询电话是什么?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咨询电话:XXX-XXXX-XXXX;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养老保险个人权益咨询电话:XXX-XXXX-XXXX;新增退休人员待遇申领、养老金发放咨询电话:XXX-XXXX-XXXX;离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咨询电话:XXX-XXXX-XXXX;养老保险稽核咨询电话:XXX-XXXX-XXXX。
(四)哪些社保业务可以网上办理?网上办理的平台或网址是什么?
具体可网上办理的社保业务及对应平台或网址,建议咨询当地人社局或访问人社局官网获取详细信息。
(一)疫情期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保及社保缴费问题如何办理,是否还是需要到窗口办理?
鉴于目前疫情,我局机保中心采取多种措施保障业务正常开展,基本业务通过社保网上大厅办理;对于一些无法通过社保网上大厅办理的社保业务,大力推广互联网办理;对于一些必须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的业务,采取“电话登记、延时办理、过后审批”的方式实现业务办理。
(一)如何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疫情期间,单位在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可将相关证明文件发邮箱进行备案,备案成功后,即可通知职工通过“临沂智慧人社”APP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也可到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柜员窗口现场办理,具体流程建议咨询当地人社局或访问人社局官网获取。
(二)如何办理技能提升补贴、企业稳岗返还申报、失业保险待遇转移、一次性丧葬费补助金和抚恤金?
技能提升补贴可通过山东省人社厅技能提升补贴申报系统进行在线申请;企业稳岗返还申报需准备相关材料并拍照发送到指定邮箱,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填报审核表;失业保险待遇转移可到综合柜员窗口办理;一次性丧葬费补助金和抚恤金因社平工资基数未出,暂时不能办理,涉及退款或停发的,可先行通知相关部门作相应处理,疫情结束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流程建议咨询当地人社局或访问人社局官网获取。
(一)医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属于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医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属于工伤,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或因感染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