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错过失地养老保险办理的问题,目前是否可以补办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办理,且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有可能允许补办。但具体能否补办,还需根据当地养老保险政策、个人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了解详细政策和流程,以确定是否可以补办及如何操作。
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经收到,关于您所提到的情况,现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办发〔2018〕59号)的规定,过去有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办法的规定,如《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8〕1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办函〔2009〕302号),现已停止执行。
所有相关征地单位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为征地范围内符合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遗憾的是,由于您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相应费用,根据现有政策,我们无法再为您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但我们了解到,您若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意愿,您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相关部门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您可以根据年度选择适合的缴费标准,进行缴费。
我们非常感谢您的社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果您对此还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不吝来电咨询平昌县社保局,我们的联系电话为:0827-6222712。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