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之家鸿福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是一款综合性保险计划,提供全面的保障和投资机会。该保险旨在实现家庭财富增值与风险保障的双重目标。通过分红机制,参与者可分享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该保险涵盖两全保障,既保障投保人的生命安全,也关注其财产安全。总体而言,这是一款旨在帮助家庭实现财务稳健和安心的保险产品。
1、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的第二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仍然生存,本公司每两周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将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18%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2、自被保险人年满61周岁起,每五年,我们将按照应缴纳保险费总和的18%给付祝寿金,这一福利将持续至被保险人生存至86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身故保障:
1、若被保险人在未满18周岁时身故,我们将返还已缴保费(不计利息,但核保后加费部分除外),并终止合同。
2、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后,因意外伤害身故,我们将按照以下数额较大的标准给付身故保险金,并终止合同:
(1)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与已领取的祝寿金之差;
(2)已缴纳保险费的108%与已领取的祝寿金之差;以及
(3)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保单现金价值。
对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其他原因导致的身故,我们将按照以下数额较大的标准给付身故保险金,并终止合同:
(1)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与已领取的祝寿金之差;以及
(2)已缴纳保险费的特定比例(具体比例需进一步确定)与已领取的祝寿金之差;以及
(3)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保单现金价值。
红利:
在合同有效期内,公司会根据经营情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并于每年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将红利分配给投保人。
生存保险金、祝寿金和红利未领取的处理:
1、生存保险金和祝寿金若未领取,将留存于公司账户,并按公司每年确定的生存保险金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
2、红利若未领取,也将留存于公司账户,并按公司每年公布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
仅为保险责任的大致描述,具体的保险条款和细节以保险合同为准,投保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如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保险顾问或公司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