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者来自河北农村,参与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此保险允许每年缴纳100-1000元。子女缴纳农村养老保险后,父母在60岁时可领取政府发放的养老金。作者询问关于农村养老保险的相关问题。
问题1:您在老家缴纳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现已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统称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在深圳工厂参加的职工养老保险并不冲突,因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按年缴费的,而职工养老保险是按月缴费的,两者属于不同的保险体系,如果您在某一年度没有稳定就业的情况下先行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来有了稳定就业又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这也是可以的,如果您已经连续缴纳了职工养老保险,可以选择暂停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无需退保,其个人账户会继续保留。
问题2:关于两个保险都缴纳了15年后是否能领取两份养老金的问题,答案是不能,在我国,养老金的领取是根据您所参加的保险种类和缴费情况来确定的,不能同时享受两种保险的养老金待遇。
问题3:达到退休年龄时,如果您符合在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中领取待遇的条件,可以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并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在并入后,您的养老金将按照职工养老保险的计发办法进行领取,至于未并入的部分,您可以根据保险条款和相关政策进行退保或转移操作,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建议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经济能力,合理选择继续缴纳哪种保险更为合适,在更换工作或居住地时,要及时办理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手续,确保个人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