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商铺财产保险的收费标准因保险公司、保险类型、商铺规模、地理位置等因素而异。保险公司会根据商铺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综合考虑商铺的建筑物价值、经营风险、赔偿限额等因素来确定保费。具体的收费标准需要咨询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人,以获得详细的保险方案和费用明细。商业商铺财产保险收费因多种因素而异,需综合考虑商铺实际情况和保险公司政策。
1、商业、物资、供销、工交系统各专业局、公司、采购供应站、批发部门,其投保财产主要为仓储物资,根据各专业的经营储存物资的品种类别,按照仓储险确定费率。
2、供销、物资、商业部门及外省市驻当地的采购、储运单位,其专储物资无法明确划分类别的,按照其危险程度较高的物资所属仓储险号分别拟定费率。
3、适用于商业机构的仓储险费率投保单位,其固定资产和其他保险财产,统一按照该单位的仓储险费率计算。
4、商业零售或批零兼营商店并非单独核算的,由其上级单位一并投保,同样按照仓储险同一费率计算。
5、其他符合仓储险费率规定的情况。
现行仓储险费率:
1、贮存一般物资(即非危险品),保险费率为0.001。
2、贮存危险品(不含特别危险品),保险费率为0.002。
3、专为金属钢铁机械器材及粮食的储存,保险费率为0.005。
4、贮存特别危险品,保险费率为0.004。
适用范围:
1、以门市零售为主的商店,包括兼有加工修理的商店。
2、设有工场自产自销的糕点食品商店。
3、专营修配、修理加工服务的商店或门市部兼作修配修理工场。
4、农产品收购季节的郊区供销基层社、收购站,临时安装机器进行初步加工的场所。
5、兼代打包业务的麻袋麻包商店、专营代客打包的服务站。
6、其他适合普通险费率的情况。
现行普通险费率:根据占用性质的危险程度来具体确定费率标准,公园、办公室、学校等危险程度较低的地方,保险费率为0.001;而一般的商店、饮食店等危险程度适中的地方,保险费率为2%,其他详细费率请参考相关保险条款。
附加责任保险费率是商业财产保险中根据业务需要特别核定的一种费率,其范围包括:因承保露堆财产遭受暴风、暴雨所致的损失,特定费率为仓储险各类费率的12%;因承保橱窗玻璃遭受碰撞、外来恶意行为所致的破碎以及陈列在橱窗内的商品因玻璃破碎引起的损失,特定费率为0.015,详细规定请参考相关保险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