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医疗保障局和财政局联合转发通知,决定提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80岁以上老人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此举旨在进一步保障老年人的医疗保障权益,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新政策将针对80岁以上老人住院费用给予更高的报销比例,确保老年人在医疗方面得到更多的关爱与保障。
针对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80岁以上(含80岁)高龄老人,我们将对其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进行提升,具体为:在出院当日已年满80岁的参保居民,其基本医疗保险各费用段的报销比例均会在原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按照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在一类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报销比例为75%,那么对于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其报销比例将提升至80%。
我们已通过医保信息系统优化,使得提高80岁以上高龄老人医保报销比例的过程更为便捷,无需老人另行申报,即可享受提升后的待遇,当老人出院结账时,医保信息系统会自动识别参保居民的相关信息,符合条件的将按照提高后的报销比例进行自动结算,直接报销,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只需与医院结清个人需承担的费用即可。
该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后出院时年满80周岁的参保老人均可享受到这一报销比例的提升。
解读机关: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解 读 人: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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