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金满盈两全保险(分红型)是一款综合性保险计划,旨在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保障和增值机会。该保险计划不仅涵盖基本的寿险保障,还包括分红功能,为投保人提供额外的收益机会。该保险还具有两全保险的特质,既可以在保险期间内提供保障,也可以在保险期满后返还已支付的保费。总体而言,阳光人寿金满盈两全保险(分红型)是一款综合性、多元化的保险计划,旨在满足客户的保障和增值需求。
保额: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我们将为您提供一定的保险金额,以应对不同风险情况。
保险期限:阳光人寿金满盈两全保险(分红型)的保险期限为5年。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不幸身故,我们将按照以下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1、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我们将支付身故保险金为以下两者的较大值: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含)但未满41周岁,我们将按照以下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60%;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现金价值。
3、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41周岁(含)但未满61周岁,我们将按照以下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40%;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现金价值。
4、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61周岁(含)以上,我们将按照以下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20%;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现金价值。
“累计已交保险费”指的是年交方式下,已经过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数)乘以年交保险费,而“年交保险费”则是根据本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时的基本保险金额及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来确定的。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将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具体金额为2184.4。
主险阳光人寿金满盈两全保险(分红型)
保险期限5年
缴费期限一次性缴纳
首年缴保费1101.1000
仅作为参考,具体条款以保险合同为准,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专业保险顾问或相关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