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为突发意外事件提供经济保障的保险。该保险覆盖多种意外情况,如交通事故、跌倒、碰撞等,为投保人在遭遇意外伤害时提供医疗救助、伤残赔偿及身故赔偿等保障。投保流程简便,保费价格合理,为需要保障的人群提供全面的意外风险防护。
中国平安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主险合同
播报
尊敬的投保人,感谢您选择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主险合同,本保险合同是您与我们之间的约定,旨在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意外保障,请您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后,本主险合同即成立,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时,本主险合同开始生效,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投保年龄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本主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范围为0周岁(指出生满28日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至64周岁。
保险期间和续保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每一保险期间届满之前,如我们未收到您不再继续投保的书面通知,则视为您申请续保,经我们审核同意并按续保时对应的费率收取保险费后,本主险合同将继续有效,若被保险人在每一保险期间届满时已年满65周岁,本主险合同将自动不再接受续保。
保险金额
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以及交通意外身故或伤残特别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或伤残的,我们按约定给付相应的保险金。
免责情形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自杀;被保险人殴斗、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被保险人因妊娠、流产、分娩导致的伤害;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药物过敏或精神和行为障碍导致的伤害;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等。
费用与申请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费按照基本保险金额和约定的费率标准确定,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提供相关的证明和资料,我们将在收到完整资料后5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合同解除与变更
您可以申请解除本主险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相关资料,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经您与我们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主险合同的有关内容,职业或工种的变更、联系方式的变更等请务必及时通知我们。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订立本主险合同时,我们会向您说明本主险合同的内容,对于免责条款,我们在订立合同时会在投保书、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向您作出明确说明,如您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主险合同。
争议处理
本主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可以通过仲裁解决,也可依法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定义与说明
周岁指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指被保险人乘坐客运民航班机、轮船、列车、汽车等期间,其他术语如毒品、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等均有明确定义。
请您仔细阅读以上条款,确保理解并同意其中的内容,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祝您平安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