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和地税局已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通知,关于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二十二批)。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保险市场,促进保险业务健康发展,同时减轻消费者负担。相关保险产品已列入名单的,将享受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财税〔XXXX〕XX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我们深感荣幸地通知各位,关于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二十二批)已经确定,此次公布的产品清单经过严格的审核与评估,以确保其质量和合法性,我们致力于推动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鼓励保险公司提供更多优质的人身保险产品,以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
一、免征营业税的人身保险产品清单(第二十二批)如下:
(在此处详细列出所有免征营业税的人身保险产品的名称、类型、特点等详细信息)
1、请各相关保险公司严格按照公布的产品清单进行业务操作,确保合规运营。
2、鼓励各保险公司不断创新,提供更多优质的人身保险产品,以满足市场需求。
3、请各级税务部门严格按照政策执行,确保税收政策的公平、公正。
特此通知。
附件: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二十二批)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注:具体产品清单需详细列出所有免征营业税的人身保险产品的名称、类型、特点等详细信息,以确保通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此通知的公布标志着我国金融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化,也体现了政府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和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