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生参加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通知公告

 laosjok   2024-10-30 01:16  1 人阅读 0 条评论

通知摘要:关于在校生参加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事项,学校已发出通知。所有在校学生被鼓励参加医疗保险,以确保个人健康得到保障。此保险将为参保学生提供医疗费用的报销,包括住院、门诊及药品费用等。学生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参保登记,以确保顺利享受保险福利。请广大在校生务必关注并积极参与。

2022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20元,政府财政补助不低于580元,详细的参保待遇请参见《莲池区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指南》。

相较于在户籍地以普通居民身份参保,只有在学籍地通过学校参保的大学生才能享受保定市针对大学生制定的特殊优惠政策:

1、大学生申请门诊慢特病的,起付标准由普通居民的800元降低至500元。

2、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治疗,支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3、新生入学后参加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自入学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住院费用可纳入下一个医疗保险支付年度。

4、毕业生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其待遇可享受至毕业年度12月31日(毕业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的除外),如因毕业等原因需办理停保,只需通过“莲池医保”公众号办理暂停手续,无需现场办理。

5、大学生毕业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连续缴费年限可按其在大学生期间连续四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折合为一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计算,如连续缴费不足四年的,则不予计算。

各学院需对学生参保意愿进行摸底,并核实建立在校生参保情况台账,根据学生参保意愿情况,分类进行如下工作:

1、在学校登记参保的学生:已完成2022年度缴费的,视为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完成;未缴费的,需将其参保信息录入医保系统,并指导学生完成缴费。

2、在其他地区参保的学生:已完成缴费的,需登记参保地点,并让学生填写学籍地参保相关要求和优惠政策知情书,由学院留存,未缴费的,需向学生讲解医保相关政策,鼓励其在保定市莲池区参保缴费。

3、因购买商业保险等原因无参保意愿的学生:需向学生讲解医保相关政策,仍无参保意愿的学生需填写学籍地参保相关要求和优惠政策知情书,由学院留存。

4、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或低保人员的学生:已在户籍地完成2022年度缴费的,需登记参保地点;自愿在学校参保的,需将其参保信息录入医保系统,并指导学生完成缴费。

5、不在学校登记参保但已在学校录入参保信息的学生:为其办理“城乡居民暂停参保”业务。

完成参保信息录入后,请通过以下步骤进行缴费:关注“莲池医保”公众号 → 点击公共服务 → 社保缴纳 → 个人社保缴费 → 填写证件号码和图片验证码 → 查询 → 选择2022年度 → 缴费,每月1日至25日为缴费时段,26日至月末为费款结算期,不办理缴费业务,参保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学生健康权益,降低家庭负担风险,要明确具体负责人员,确保学生“应保尽保”。

2、对于自愿在学籍地参保的学生,各学院要做好信息登记和维护工作,指导学生正确缴纳参保费用。

3、缴费完成后,请填写《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参保工作进度表》,于2021年12月25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

4、如在参保缴费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查阅《医保参保缴费常见问题解答》,如有其他问题,请填写《XX学院医保参保问题反馈》表格,每周一和周四发送至邮箱,学校将汇总后反馈至医保部门解决。

联系电话:5079444, 5079688。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23日

附件:

1、莲池区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指南

2、在校生参保情况台账(模板)

3、基层网厅使用说明

4、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参保工作进度表

5、医保参保缴费常见问题解答

6、XX学院医保参保问题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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