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99)》保险责任扩展公告。公告指出,针对原有保险责任范围进行扩展,增加新的保险责任项目,以更好地满足个人客户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需求。此次扩展涉及保险责任的细节将在公告中详细阐述,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迅速响应,积极发挥保险保障的社会功能,为了更好地保障您的权益,针对您所购买的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99版)》,我们决定扩展其保险责任。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若被保险人经国家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医疗救治定点医院确诊为感染新冠病毒,我们将针对因此导致的身故和伤残情况进行如下保险责任扩展:
一、若被保险人因感染新冠病毒导致身故,将适用身故保险金责任,给付金额将按照您购买的保险保额进行理赔。
二、若被保险人因感染新冠病毒导致身体伤残,将适用残疾保险金责任,给付金额将视具体情况而定,最高不超过您购买的保险保额与20万元的较小值。
本公告适用于所有持有《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99版)》有效保单且在2020年2月4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出险的客户,理赔案件处理将以此公告为准。
有关医院的定义以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确认方式,请以本公告中的释义为准,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欢迎随时联系您的保险代理人,或者拨打我们的客户服务电话95500进行咨询,您也可以通过太平洋寿险官微或太平洋保险APP上的智能客服进行在线查询。
为与您共抗疫情,同守家园,我们特别推出了《“勇敢者”保险产品计划》,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点击此处查看。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3日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保险责任及细节请以保险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