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立全国统一长护险制度,代表委员建言献策

 baoxian   2024-10-29 10:51  1 人阅读 0 条评论

摘要:多位代表委员提出建言,呼吁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长护险制度。该制度对于解决老龄化社会中老年人群长期照护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建立全国性的长护险制度,将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护理保障,减轻家庭和社会的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这一制度的建立还需进一步研究和探索,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让每一位老人享受幸福的晚年生活,不仅是每个家庭的期望,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追求,在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老年人的长期照护问题逐渐凸显,备受关注,为此,自2016年起,部分地区开始积极探索长期护理保险(长护险)试点,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全面和贴心的照护服务。

今年全国两会上,众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聚焦老年人急难愁盼的问题,对长护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和扩大保障范围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他们认为,随着我国老龄化、慢病化、家庭小型化等趋势的叠加发展,失能老年人的长期照护需求急剧增长,建立全国统一的长护险制度已经迫在眉睫。

我国长护险试点城市已经扩展到了49个,各地也形成了具有特色的长护险模式,以浙江省嘉兴市为例,通过覆盖城乡全员、建立精准识别机制、制定省级标准体系、建立多元共治模式等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22年年底,该市共有423万人参保,惠及了4.18万名重度失能老年人。

长护险制度在推进过程中仍面临一些挑战,失能等级评估标准的统一问题是关键之一,老年人能力评估存在多部门重复评估、标准不一、结果互不相通等突出问题,为此,全国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呼吁制定全国统一的失能等级评估标准,以确保长护险服务的公平性和精准度。

为了让更多失能老年人受益,长护险制度还需要从扩大保障范围、拓展筹资渠道、完善评估体系等方面入手,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国家应对西部地区予以倾斜,将更多项目纳入长护险支付范畴,并明确个人缴费责任,合理划分各方负担水平,引入日常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标准,组建多专业的评估团队,加强第三方评估机构和人员的管理,为科学划分老年人能力等级、优化养老服务提供依据。

建立全国统一的长护险制度已经迫在眉睫,这需要政府、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制定更加完善的政策、标准和制度框架,以确保每一位老人都能享受到幸福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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