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概览

 laosjok   2024-10-28 07:27  1 人阅读 0 条评论

中国人寿推出的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是一款全面的保险计划,旨在为客户提供长期保障。该保险涵盖了多种重大疾病,并提供终身保障。一旦确诊患病,客户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有助于减轻经济压力和负担医疗费用。该保险计划的特点在于其全面性和长期保障,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和安心。

请使用扫描功能以验证条款真实性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利益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的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现金价值表,以及与之相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凡出生满28天至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投保人可以是被保险人本人,也可以是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

第三条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终止日止。

第四条 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单上明确载明的金额。

第五条 重大疾病定义

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是被保险人患上符合以下定义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共计四十种,其中前二十五种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规范》中列明的疾病,其他为本公司增加的疾病,以下对部分重大疾病进行定义和说明:

一、恶性肿瘤: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增长和扩散,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能通过血管、淋巴管和体腔转移到身体其他部位,需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的恶性肿瘤范畴,以下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TNM分期为TNM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对于恶性肿瘤的定义和保障范围,本合同还有更详细的说明和限制,具体细节请详见合同条款。

二、急性心肌梗塞: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必须满足至少三项条件:典型临床表现、新近的心电图改变、心肌酶或肌钙蛋白的升高或动态变化等,发病90天后,需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

三、脑中风后遗症:因脑血管突发病变导致出血、栓塞或梗塞,并造成神经系统永久性功能障碍,功能障碍需确诊180天后仍存在,包括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丧失、语言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三项以上基本日常生活活动等。

四、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等后七种疾病也在此保障范围内,具体定义和细节请详阅合同条款。

本合同还涵盖了其他多种重大疾病,为被保险人提供全面的健康保障,关于重大疾病的详细定义和保障范围,请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第六条 补充说明

本合同中的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可能会因疾病的分期、程度等因素有所不同,具体保障情况请以合同条款为准,投保人在购买本保险时,应详细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如有疑问,建议及时向本公司咨询。

第七条 总结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为您提供全面的重大疾病保障,涵盖多种疾病,为您和您的家人提供安心和保障,投保前,请详细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按需选择适合的保险计划。

本文地址:https://ddkuai.com/post/227890.html
版权声明:本文为原创文章,版权归 laosjok 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NEXT:已经是最新一篇了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