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附加少儿平安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详细条款解析

 laosjok   2024-10-28 07:12  1 人阅读 0 条评论

摘要:平安附加少儿平安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是一款专为少年儿童设计的健康保障计划。该保险旨在提前给付重大疾病相关的费用,以减轻家庭的经济压力。该保险条款详细规定了保险责任、保险期限、投保条件、理赔流程等内容,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提供全面的保障和安心的服务。

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分为基本部分和可选部分。

您可以单独投保基本部分,若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将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少儿特定重疾”,但此前未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少儿特定重疾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特定轻度重疾”,但此前未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轻度重疾保险金。

在投保基本部分的基础上,您可以增加投保可选部分,但不得单独投保可选部分,可选部分包括:

1、重大疾病陪护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年满2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将每月给付2000元的重大疾病陪护保险金,连续给付6个月,若未领满6次即被保险人身故,剩余金额将一次性给付其指定的受益人。

2、少儿特定重疾陪护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年满2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少儿特定重疾”,且此前未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将每月给付2000元的少儿特定重疾陪护保险金,连续给付6个月。

3、特定轻度重疾陪护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年满2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特定轻度重疾”,且此前未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将每月给付2000元的特定轻度重疾陪护保险金,连续给付3个月。

从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日内为等待期,等待期内,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为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相关疾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退还本附加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并终止合同,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则无等待期,在等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我们按照上述方式给付保险金。

可选部分必须三项责任同时投保,不能单独选择其中一项,在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上述保险责任,若被保险人在未领满规定的陪护保险金即身故,我们将剩余金额一次性给付其指定的受益人,若受益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则将此金额给付其继承人,我们鼓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购买份数,以满足不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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