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遭遇太平洋人寿重疾险理赔纠纷,解约前置引争议,银保监会介入调查

 baoxian   2024-10-27 19:07  1 人阅读 0 条评论

南京市民购买太平洋人寿重疾险后申请理赔时遭遇问题,保险公司要求先解约才能赔付。此事引起关注后,银保监会已介入调查。针对此事,保险公司需要尽快查明真相并妥善处理,确保客户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监管部门也将加强监督,确保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和效率符合标准,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摘要字数控制在约100至200字之间。

冯先生为孩子购买的是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的全面人身保险套餐,包括一年3万元的分红险、每年100元的万能险以及444元一年的乐享百万医疗保险,购买日期明确标注在2020年1月1日,在五月份中旬,冯先生的孩子脑部被诊断出病变,并在六月份进行了紧急手术治疗。

面对孩子的病情,冯先生立即联系了太平洋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业务员也在第一时间报了案,在6月22日,冯先生提交了包括出院小结和发票在内的所有必要文件给保险公司的理赔部。

虽然此次治疗的费用在扣除医保报销后约为18000元,但医生建议在病情稳定后到质子重离子医院进行后续治疗,这笔费用虽未确定但预计将远超当前的支出,面对冯先生的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却提出需要提前解约的要求。

对于保险公司的这一做法,冯先生感到难以接受,他认为自己购买的医疗保险应提供一年的服务和保障,而现在孩子患病正是需要保障的时候,保险公司却要求解约。

关于为何中途解约的问题,保险公司负责人解释称,在投保前,冯先生未如实告知孩子曾患有其他疾病,保险公司的理赔专员指出:“在投保前,孩子还有其他疾病和住院史,但这些情况并未被告知。”

对此,冯先生坚称,孩子之前的疾病如支气管炎等已向业务员说明,并且与此次病情无关,保险合同中存在一个30天的疾病观察期,而此次病情早已超过这个期限,冯先生表示:“如果在30天内认为不能投保,我们理解并接受,但现在合同已生效半年多,此时提出这些要求,我们无法接受。”

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坚持认为,尽管孩子此次患病与之前的病史不同,但当事人未事先告知既有病史,因此他们有权拒绝理赔,尽管冯先生声称已向业务员说明情况,但合同上未有明确记载,因此无法采信。

考虑到冯先生孩子的病情确实较为突发,保险公司曾提出在此次理赔后解约的方案,双方在此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冯先生已向银保监会投诉,此事仍在等待相关部门的最终调查结论,我们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希望相关部门能给出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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