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将部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此举旨在减轻民众在辅助生殖技术方面的经济负担,提高生育保障水平。该政策的实施将为广大需要辅助生殖技术的家庭带来福音,促进人口健康和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
HNPR-2024-36008
湘医保发〔2024〕42号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积极实施生育支持政策措施,减轻群众在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方面的费用负担,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0月1日起,将特定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将“取卵术”等8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统一纳入全省基金支付范围。“人工授精”和“取精术”按甲类管理,不设自付比例;其余6个项目按乙类管理,自付比例设定为10%,具体项目信息详见附件。
辅助生殖服务项目实行单行支付政策,限定在辅助生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支付,不计入门诊统筹限额,纳入参保人员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政策范围内费用不设起付线,按职工医保70%、城乡居民医保50%的比例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超过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的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按上述比例支付,治疗期间的其他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按相应政策执行,省内异地结算执行统一的待遇政策,工伤保险待遇不区分甲、乙类,不实行限定支付。
各地医保、工伤部门需对经卫生健康部门批准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进行定点审核,符合条件的机构需按程序纳入定点范围,签订管理协议后方可开展待遇支付,各定点医疗机构需严格按照规范为参保人员提供辅助生殖服务,非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费用,基金不予支付。
三.构建多层次保障体系,减轻群众负担
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保障,与生育关怀类公益慈善项目有效衔接,鼓励各地推出定制化商业医疗保险,为辅助生殖人群提供多层次保障。
各地医保、工伤部门需完善协议管理,加强对辅助生殖医疗机构的指导和监督,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要密切关注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情况,对异常增长等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附件:新增部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金支付信息表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XX月XX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公文印发日期以实际为准)
注:本通知的出台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减轻其在辅助生殖技术方面的经济负担,希望各级相关部门认真执行,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为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