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国寿城乡小额人身保险“百姓保”的通知:为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决定推出城乡小额人身保险项目,旨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全面、便捷的人身保障服务。该项目将重点关注农村和贫困地区,确保更多人受益于保险保障。请各级机构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并落实相关措施,确保“百姓保”计划顺利推进。
各村、居: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国寿城乡小额人身保险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保险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政办发〔XXXX〕XXX号)精神,深化金融扶贫工作,现就国寿城乡小额人身保险“百姓保”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为有效服务“三农”,满足广大城乡居民的保障需求,扩大保险覆盖面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我们积极开展国寿城乡小额人身保险“百姓保”,此保险对于填补我市百姓医保政策在意外伤害补偿方面的空白,提高城乡居民应对各类意外风险的能力,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积极意义。
1、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的原则:重点解决城乡居民的意外风险,根据社会经济水平和群众支付能力,适度开展。
2、政府引导、自愿参保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引导群众自愿参保,遵循市场规则,发挥保险公司的专业和网络优势,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
3、个人缴费、保本微利的原则:保险费用由个人承担,保险公司以保本微利的方式运营,最大程度回馈参保群众。
4、保费相同、责任扩展的原则:在原有保费不变的基础上,增加疾病死亡保障并提高意外医疗保障额度,以满足社会和市场需要。
1、险种名称:国寿城乡小额人身保险。
2、缴费标准:每位城乡居民每年缴纳保险费100元。
3、保险金额:意外伤害保险金额69000元,意外伤残保险金额60000元,疾病死亡保险金额9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12000元。
4、参保对象:年龄在75周岁以下的中卫市户籍人口或居住在中卫市的常住人口均可参保。
5、缴费时间: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0日结束。
各村、居需严格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积极协助并认真推进中国人寿“百姓保”保险工作,将此工作作为改善民生、加强保障、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加强与人寿保险中卫分公司的协作,总结以往经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保险,确保“百姓保”保险工作顺利进行,按时完成参保任务。
请各村、居高度重视,认真执行。
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镇人民政府
XXXX年XX月XX日
注:此通知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了错别字修正和语句的修饰,更加清晰明了地表达了文件的内容和目的,补充了部分内容和细节描述,使整个通知更为完整和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