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新生医疗保险制度FAQ解答指南 2021年秋季入学版

 laosjok   2024-10-25 02:18  1 人阅读 0 条评论
东华大学2011年秋季入学新生医疗保险制度解答如下:学校将为新生提供医疗保险服务,包括常见疾病的治疗费用报销等。针对新生关于医疗保险的常见问题,学校进行了详细解答,包括如何申请报销、报销比例、报销范围等。学校强调新生入学后应及时参加医疗保险,以保障自身权益。该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新生的医疗保障水平,确保新生在校期间得到全面的健康保障。

东华大学自2011年秋季学期入学起实施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该制度旨在为新生提供全面的医疗保障,促进学生安心学习,保障校园健康环境,以下是针对常见问题的详细解答:

适用范围

凡是以下三类在东华大学注册的学生均可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学生;

2、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教育的非在职研究生及博士生;

3、在内地(祖国大陆)发生医疗费用不可在当地按规定报销的港、澳、台学生。

医疗待遇

1、校内门诊:学生只需承担10%的医疗费用,其余90%由学校报销。

2、校外门诊及院外急诊:按照医保中心规定的居民医保中小学生待遇执行,每年随居民医保标准同步调整,具体报销标准根据新医保政策而定。

缴费金额

大学生缴费标准按照上海市城镇居民医保中小学生标准执行,并随居民医保标准同步调整,自2015年起,缴费金额调整为每人每年100元。

门急诊起付线

校外就诊费用在300元以内需自行承担,超过300元的费用可按就诊医院的级别按比例报销,自然年度指的是每年的9月1日起重新开始累计,暑假期间的医疗发票也可纳入报销范围。

过渡期及特殊优惠政策

从2011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患重症如尿毒症、恶性肿瘤等的学生,其医疗待遇暂按原规定执行,自2014年9月1日起,取消过渡期。

就医程序

普通门诊实行校医院首诊和转诊医疗办法,急诊以就近为原则,学生享受医疗保险的起始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停止时间为学籍注销之日,已缴费的学生在休学期间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毕业后至当年医保年度结束前,未参加其他医保的学生,如发生住院或门诊大病,仍由原就读学校负责相关事宜。

住院待遇

学生住院医疗待遇与居民医保中小学生待遇接轨,并随居民医保标准同步调整,具体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而定,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基金支付一定比例。

旨在帮助学生和家长更好地了解东华大学的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如有疑问或需进一步咨询,请与学校相关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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