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粮食作物保险实施范围扩大,现已覆盖全国产粮大县。此举旨在保障农民种植粮食作物的风险,提高农业生产的社会化服务水平,进一步促进粮食产业的稳定发展。这项保险的推广有助于农民安心种植,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稳定粮食市场供应,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财金〔XXXX〕XX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有关部门:
根据中央关于乡村振兴和农业保险保障的相关政策要求,为提升我国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稳定种粮农户收益,现将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覆盖至全国所有产粮大县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通过扩大保险范围,增强农业保险产品吸引力,助力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
基本原则:
1、坚持自主自愿原则,实施保险的地区、农户等应自主决定。
2、坚持稳妥有序原则,适度纳入保险保障范围。
3、坚持高质高效原则,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坚持依法合规原则,监督承保机构履行合同。
5、坚持风险可控原则,完善风险防范机制。
6、坚持创新赋能原则,鼓励开发符合当地特点的农业保险创新产品。
补贴方案与实施细节:
1、保险标的为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
2、实施地区为全国各产粮大县。
3、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的保障水平原则上不得高于相应品种产值的80%。
4、补贴比例、资金拨付、保险责任、保险费率、承保理赔管理等方面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事项:
1、省级财政部门需按时向财政部报送资金申请报告及测算表。
2、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报告执行中的问题。
3、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保费补贴测算表。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此通知,共同推动农业保险的发展,为农民提供更全面的保障,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解读与展望:
此次扩大保险范围的政策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旨在提高农业生产的抗风险能力,保障农民利益,随着政策的实施,预计将进一步提升农民种植粮食的积极性,促进农业产业的稳定发展,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强监管,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推动农业保险与其他农村金融工具和支农惠农政策有机结合,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