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出团体医疗保险产品,其中平安住院2018版是一款备受关注的医疗保险。该产品主要针对团体客户,提供全面的住院医疗保障,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等。该保险产品具有灵活的保障方案和个性化的服务,旨在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医疗保障,帮助客户解决因疾病或意外导致的医疗费用问题。摘要结束。
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隆重推出平安住院(2018)团体医疗保险,旨在为各类团体客户提供全面、细致的健康保障,该保险旨在覆盖住院医疗费用、手术费用、护理费用等,为参保团体成员提供全方位的医疗保障支持。
通过购买此保险,企业可以更有效地保障员工福利,从而提高员工满意度和忠诚度,本保险不仅为团体成员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还能为企业带来诸多益处。
保险合同概述与构成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其所附条款、投保单、被保险人名册等构成,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以及其他书面协议,均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
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当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后,保险合同即成立,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之日起生效,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
投保范围
团体可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及成员的配偶与子女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参保成员均可参加本保险。
保险责任
1、等待期:
投保人为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本保险或中断投保后重新投保本保险时,自本合同生效日起30日为等待期,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保险单到期后30日内重新投保,或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进行治疗的,无等待期,等待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住院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或疾病而需住院治疗时,对于其在标准医院住院期间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在扣除相应补偿和免赔额后,按合同约定的比例和限额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具体支付比例和限额如下:
给付条件 社保范围内医疗费用 社保范围外医疗费用
已获社保补偿 100% 80%
未获社保补偿 80% 80%
不论被保险人一次或多次住院治疗,本公司均按上述约定给付保险金,累计给付天数不超过180天,累计金额不超过保险金额,达到任一限额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本公司的给付金额以剩余未补偿金额为限。
3、健康管理服务:
本公司将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合同约定为被保险人提供健康体检或其他健康管理服务,具体服务细则将根据与投保人的约定进行。
责任免除
因以下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住院治疗或进行特殊门诊治疗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参与高风险运动或职业体育运动;
3、被保险人怀孕、流产、分娩(意外伤害导致的细菌感染除外);
4、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药物;
5、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活动或参与非法活动导致的意外伤害;
6、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情况。
仅供参考,具体条款以公司正式保险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