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保局办公室发布通知,支持普惠性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发展。此举旨在为广大民众提供更加全面、灵活的医疗保障选择,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该政策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参与补充医疗保险市场,通过优化产品设计、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差异化的医疗保障需求。此举有望促进医疗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针对省内推出的普惠性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惠民保”,我们给予大力扶持,为此,特通知各市(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及省医保事务中心:
一、各级医保部门应全力支持“惠民保”项目,协助商业保险机构在个人账户购买、医保政策解读及舆情监控等方面的工作,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省级医保部门将为商业保险机构提供必要的医保信息系统数据,以优化理赔结算流程,明确商业保险机构在宣传推广、投保缴费、理赔结算等方面的主体地位,坚持群众自愿投保、企业自主经营的原则。
二、考虑到我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实际情况,经过与省财政厅的协商,我们支持职工医保参保人在自愿的基础上,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为本人及家庭成员投保惠民保产品,具体投保流程将由省医保事务中心进行明确规定。
三、在惠民保产品正式发布后,相关经办人员应积极回应群众的咨询,准确解读政策,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应及时引导其向商业保险机构咨询或反映。
四、省医保事务中心将统筹指导各地医保经办机构处理与个人账户购买惠民保相关的经办工作,并密切关注社会舆论,对于工作中的重要进展和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上级医保部门报告。
我们发布此通知旨在加强医保部门与商业保险机构的合作,共同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为群众提供更多元化的医疗保障选择,我们期待各方积极参与,共同推动“惠民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切实为群众带来福利。